丹山赤水、梁弄革命烈士纪念馆,慈城古镇二日游
安全指数:★★★★★ 休闲指数:★★★★★ 推荐度数:★★★★★ 接待数量:800人
(一).安排行程:(以下时间表在理想的情况下预推出来,仅供参考,最终以导游与客人确认时间为准)
第一天(日期:2012年 月 日,入住酒店:待定酒店或同级酒店)
06:50――07:00贵公司厂区集合上车,清点人数,准备出发(乘车不准抢位子,换位子)
07:00――11:30乘空调旅游大巴前往丹山赤水风景区
11:30――12:30中餐(餐厅名称:待定或同级;10人围桌,8菜1汤,为了大家都吃上饭,坐满10人方可用餐)
12:30――15:00游览【丹山赤水风景区,含该景区首道挂牌门票费用50元/人,游览时间:约2.5小时】丹山赤水风景名胜区位于宁波余姚市大岚镇柿林村,距余姚市区45公里。景区面积6.05平方公里,为余姚市第一个风景名胜区。风景区地处四明山腹地,气候宜人,是一处以峡谷景观为依托,以道教文化、浙东古山村风情为文化内涵,以绝壁、奇岩、古桥、流溪、飞瀑为特色的风景名胜区,道家尊之为第九洞天。景区由丹山赤水、鹰岩洞天、狮王悟道、淡瀑飞水、八卦仙台、仙人指路、秋水长滩、四明道观为代表的“丹山八景”和三十多处其它景点组成。区内群峰斗妍,古树参天、竹木蔽日、溪水潺潺,是人们享受自然山水风光、沐浴历史文化、品味山乡风情、休闲娱乐度假的极佳生态旅游地。
15:30――17:00乘车赴余姚餐厅
17:00――17:30晚餐(名称:待定或同级;10人围桌,8菜1汤,为了大家都吃上饭,坐10人方可用餐)
17:30――18:00乘车赴酒店
18:00――18:15车内分发房卡,入住酒店
18:15后自由活动,(最好分组活动,保证个人人身安全)
第二天(日期: 2012年 月 日,今晚入住:小别的家)
07:00叫早
07:00――07:30洗漱,用早餐时把房内自己所有东西收拾好,带到餐厅,钥匙直接交给导游或前台
07:30――08:00早餐(自助餐或10人围桌,为了大家都吃上饭,坐满10人方可用餐)
08:00――08:30乘空调旅游大巴前往革命烈士纪念馆
08:30――09:30游览【赠送:革命烈士纪念馆,免门票费用,游览及自由活动时间:约1小时】坐落于梁弄镇西侧狮子山战斗遗址的四明山革命烈士纪念碑,是国家、浙江省和宁波市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,始建于1973年11月,扩建于2001年。整座建筑紧靠四明湖,气势雄伟,周围景色优美。从山脚到山顶,共有五层台阶,219级石梯。纪念碑高18.5米,用花岗岩砌成,碑正面“革命烈士永垂不朽”八个大字为郭沫若所题。烈士陵园内有房屋建筑面积1450平方米,设大小接待室4个,并辟有革命烈士史迹陈列室,展出58位不同历史时期的革命烈士照片和生平事迹简介,及846名革命烈士英名录。
09:30――11:30乘车前往慈城古镇
11:30――12:00中餐(餐厅名称:待定或同级;10人围桌,8菜1汤,为了大家都吃上饭,坐满10人方可用餐)
12:00――15:00游览【慈城古镇,含四点联票费用(四点:校士馆、孔庙、县衙(含清风园)、清道观):75元/人,游览时间约3小时】:慈城地处东海之滨,姚江之畔,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,中国慈孝文化之乡。史记:“周元王三年(公元前473年),越王勾践城——勾余”,这是慈城最早的古名,后改称“句章”。至唐开元26年设慈溪县,因县城建此取名慈城。经过2400多年的历史沉淀,慈城拥有极其深厚的文化底蕴,特别是以古县衙、孔庙、校士馆、清道观、城隍庙、甲第世家、符卿第等古建筑为标志,城内留存官宦宅第、祠堂牌坊、学宫书院和粉墙绮窗,文物古迹众多,历史遗迹丰厚,在约5平方公里的区域内拥有国家省市区四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3家。
15:00――16:00购物点选购自己喜爱的物品(约1小时左右)
16:00――18:30乘车返回,结束愉快的休闲之旅!
(二).预估价格:475元/人(45或51人/车,人数增减价格另计)
(三).距离及车程预估:
出发地 |
目的地 |
距离预算 |
行车时间预估 |
备注 |
苏州 |
丹山赤水 |
238公里 |
4小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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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山赤水 |
余姚 |
68公里 |
1.5小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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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姚 |
梁弄革命烈士纪念馆 |
25公里 |
0.5小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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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弄革命烈士纪念馆 |
慈城古镇 |
83公里 |
2小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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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城古镇 |
苏州 |
205公里 |
2.5小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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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.注意事项:
1. 请仔细阅读《出团通知书》,如有疑问请咨询组团旅行社,出游当天必须以此单所规定的时间、地点、座位乘车。报名时所提供的移动电话请保持畅通,以便导游及时通知客人出行相关事宜;
2. 我社规定不占座的儿童标准为0.8米以下怀抱婴儿,0.8米以上儿童必须按我司及运管处相关规定占座,否则,导游可依据新交通法规的规定和为了车上其他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,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。一切后果和损失自负。根据景区规定,若儿童超高产生门票,须现付相应门票;
3. 我司所用车辆均为空调车,所有座位价格一致,不存在座位次序先后的差别问题,届时将有权视游客人数多少决定所用车辆类型;
4. 在成本核算时:以 45/51人/车核算,不足人数部分,此时需补车费及综费: 120 元/人;入住酒店时若出现单男单女且拼房很不成功时,旅游者需承担房间差额: 100 元/人.晚,此旅游者入住一间;
5.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: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(含第7日,下同)提出解除合同的,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:(1).出发前7日至4日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%;(2).出发前3日至1日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%;(3).出发当日,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%;(4).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,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,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。在旅游途中游客主动自愿放弃的服务项目(如门票、用餐等等),本社概不退还其费用;如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持下有免票政策(须提前告知此团导游员),我司按成本价格差额退还费用,如遇联票线路,若已游部分景点,剩余景点不予退还;
6. 以上行程在不减少协议景点的情况下,导游视情况(抵达时间、天气原因、当地具体情况等)征得游客同意后可以调整游览先后顺序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(如:天气、自然灾害、政治因素等)造成景点不能游览,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,使旅游行程更改、延期或取消;此时只负责退还未发生的成本费用,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;
7.购物说明:购物是旅游活动的项目之一,在部分旅游路线中,可能没有为您安排购物项目,若需要购物,可以请导游协助联系安排。同时在部分旅游线路中可能有购物店的存在(购物次数及时间均会标注在行程中),在购物时请您配合参观,不会强制消费,敬请放心。在购买时应慎重把握质量、价格,并要开具发票,否则日后无法受理投诉;
8. 游客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财物,旅行社对游客自身原因所造成财物损坏或遗失不负赔偿责任;
9. 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《意见反馈表》,对没有填写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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